亲爱的天猫商家:
为了更好的支持商家在品牌号运营中的需要,天猫将针对《品牌号商家管理规范》进行修订。
本次修改于2020年7月14日进行公示,将于2020年7月21日正式生效。
官方公示地址:https://rule.tmall.com/tdetail-11002673.htm
具体变更内容如下:
变更前 |
变更后 |
第八条 【冻结或清退】品牌号商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,将被平台冻结或清退:
(一)长期未正常运营的账号,符合以下情形将被清退: 1、针对新注册完成账号,30天内未完成品牌号页面上线。 2、针对已上线的账号,若未满足1条/月消息内容推送的情况。(当月新上线账号从次月开始考核) |
第八条 【冻结或清退】品牌号商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,将被平台冻结或清退:
(一)长期未正常运营的账号,符合以下情形将被清退: 1、针对新注册完成账号,30天内未完成品牌号页面上线。 2、针对已上线的账号,若自然年内未满足20次消息内容推送的情况。(每年6月30日后开通品牌号的情况,当年不考核) |
第九条 【清退及再入驻】品牌号商家清退再入驻条件如下:
(一)因第八条第(一)款被清退的,清退180天后可重新提供品牌号运营规划,申请再次入驻; (二)因第八条第(二)款被清退的,满足入驻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入驻; (三)因第八条第(三)、(四)款被清退的,不允许再入驻。 |
第九条 【清退及再入驻】品牌号商家清退再入驻条件如下:
(一)因第八条第(一)款被清退的,当前年度无法续签,惩戒周期1年,次年12月可登陆续签并恢复运营; (二)因第八条第(二)款被清退的,满足入驻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入驻; (三)因第八条第(三)、(四)款被清退的,不允许再入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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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猫
2020年7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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