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持续提升特价区市场购物体验,进一步打造特价区的性价比,特价区将对《特价区平台管理规范》进行如下变更。
该变更于2020年8月11日公示通知,将于2020年8月18日正式生效。
主要变更内容:
变更前 |
变更后 |
无 |
新增:
第五章 市场管理情形及处理 第十四条 不活跃商品清理 【适用情形】近30天内无编辑且无成交的商品。 【市场管理措施】下架商品。 第十五条 价格管理 【适用情形】为保证消费者价格体验,推动平台和商家投入资源有效转化,拉动商家在特价区的销售,商品销售价格应确保不虚高价格、或变相在特价区平台涨价,特价区平台所有商品的销售价格应不高于同一商品(品牌、款式、型号、颜色等商品参数完全一致)同期在其他渠道(包含但不限于品牌官网、其他互联网渠道及线下实体店等)的销售价格,特价区另有规定或特殊情况除外。 【市场管理措施】特价区通知警示商家并要求商家自检自查、及时整改/下架商品。 |
暂无评论...